各分妇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以榜样力量引领全校妇女牢记初心使命,弘扬“四自”精神,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和一流开放大学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根据《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山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鲁妇办发〔2019〕3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1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三八红旗手评选范围: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教职工,入职两年以上;
2.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范围: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教研室、科室等。
(二)名额比例
1.三八红旗手按各分会女教职工总数的5%(四舍五入)申报;
2.三八红旗集体按分妇委会申报,每个分会限报1个,全校从申报候选集体中最终评选5个三八红旗集体。
二、申报条件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立德树人初心使命,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大力选树在学校新时代一流开放大学建设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有突出表现的女性,在教学改革前沿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在基层一线创造突出业绩的女性,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
3.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近5年未发生教学、安全等责任事故)、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的女性,在妇委会组织开展的巾帼建功、最美家庭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女性等。
三、评选方式
1.三八红旗手(集体)由各分妇委会在各党总支的领导下,根据评选条件,按照评选名额比例,民主推荐候选人、候选单位建议名单报校妇委会,妇委会召开委员全体会议进行投票推荐;
2.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和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名单经校纪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奖惩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表彰奖励
1.按学校有关表彰管理规定发放给三八红旗手不超过300元的奖品;
2. 发放给三八红旗集体不超过600元的奖品。
五、其它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工作作风为主要衡量标准,民主择优推荐;
2.面向基层,加强监督。各分会在民主推荐时要重点面向基层和教学一线的女性和集体;
3.时间要求。各分妇委会要在1月15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并将推荐审批表(附件1、2)电子版发至妇委会邮箱:sdkdfwh@163.com,联系人:刘晓春,联系电话:82626979。
妇委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贴照片处 (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近照) |
民族 |
| 籍贯 |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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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学位 |
| 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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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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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从事主要 业 务 工 作 |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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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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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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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分妇委会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妇委会 推荐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纪委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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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东开放大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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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 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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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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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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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所在分妇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
校妇委会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纪委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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